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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驳回?!你造这是为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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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456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25日21:18:59 打印此页 关闭


      很多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商标驳回的情况,那么这是什么原因呢?下面就让天沃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1、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首先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若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这种商标相同被驳回的情况一般是因为商标查询存在盲期导致的,属于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疏忽导致的。

      ●一些企业或个人没有经验,不熟悉商标注册流程,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没有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造成商标申请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相同的情况,白白损失了注册费。

      2、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因此小知在后面会着重讲讲商标被判近似而驳回的具体情况和拯救措施。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如“苹果”不可作为苹果这种水果的商标,“蜡染”也不可作为布的商标。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5、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北京天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天沃人致力为您的商标提供全节点管家式服务。提供中国商标免费查询、商标百科、国内外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等服务,一站式解决商标全方位需求。咨询电话:010-5166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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